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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对象、业务和内容的“全覆盖”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该负责人指出,金融业综合统计要解决“有效集中、充分共享”两大核心问题,必须实现对象、业务和内容的“全覆盖”。

《意见》指出,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统计制度存在割裂,数据标准不统一,统计技术手段单一,数据组织分散,信息归集和使用难,共享机制不完善;交叉性金融活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关键领域统计监测不足,风险预警数据不敏感;宏观风险统计基础较为薄弱,政策效果评估数据不充分;部分金融活动游离于金融统计体系之外,基础数据不健全等。上述问题亟需从制度上加以完善。

央行负责人表示,金融业综合统计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统一科学的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和运行机制,制定并完善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并运行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建成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实现大国金融数据治理,有效支持我国货币政策决策、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协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而言,金融业综合统计要解决“有效集中、充分共享”两大核心问题。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数据的有效集合,防止数据割裂,使不同来源的数据形成有机整体,建立清晰的关联关系,全面描述风险源头和传染路径;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及时、充分地为金融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支持。

对此,“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一是对象全,即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二是业务全,即覆盖金融交易的全部链条,对每一笔金融交易,向上关联到最终资金提供方,向下关联到最终资金使用方,同时密切关注金融新业态、新产品,并适时纳入统计监测范围。三是内容全,即做到总量与结构分明、数量与价格兼备、存量与流量并重,从多个维度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 该负责人强调。

《意见》明确,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要建立“统一标准、同步采集、集中校验、汇总共享”的工作机制。近期主要针对“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迫切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以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统计为突破口,建立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二是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三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统计。四是编制金融业资产负债表。五是完善货币信贷统计,加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专项统计。六是建立并完善债券市场统计等金融基础设施统计。七是启动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建设。

关键词: 金融业 对象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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