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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吉林省分行因违规提供担保遭罚50万元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吉林银监局对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银监罚决字〔2018〕25号、26号、27号)。

决定书显示,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主要负责人为郝成,该分行存在违规提供担保的违法违规事实。刘洪滨、徐艳菊对该分行上述事实负有直接责任。

吉林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刘洪滨作出警告,处10万元罚款;对徐艳菊作出警告,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5月9日。

关键词: 吉林省 分行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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