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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融宝支付违规被央行天津分行罚款6万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发布的津银罚〔2018〕5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处以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6月6日。

公开资料显示,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8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计算机软件、硬件等。

关键词: 天津 分行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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