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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三角绿色金融产品交易市场,统一绿色标准

长三角城市群绿色金融发展竞争力排名出炉,浙江衢州、湖州和上海摘取前三甲。

在11月29日的中国高校绿色金融研究联盟2020年会暨绿色金融发展高峰论坛上,年度绿色金融研究报告——《长三角“40+1”城市群绿色金融发展竞争力研究(2020)》重磅发布。

中国高校绿色金融研究联盟发起人、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教授陈诗一介绍,绿色金融发展评价体系定位为绿色金融“操作手册”。报告从“目标评估”和“措施评估”两方面综合对标,形成“制度政策-市场活力(含特色产品及服务)-保障措施”的研究框架,并借鉴了世界银行“区域营商环境”的评估框架,对长三角城市群绿色金融建设过程中的制度政策、体制机制创新、金融机构创新实践等进展进行了综合评估。

报告显示,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绿色金融发展竞争力平均综合评级为B+,相比2019年的综合评级B,说明近一年来长三角城市群的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其中,处于平均评级以上的城市(A+、A和A-)有18个,处于平均评级以下的城市(B和B-)有15个。评级高于A(A及A+)的城市共7个,包括:衢州、湖州、上海、丽水、杭州、合肥、马鞍山。在评级高于A的城市中,浙江省占据4席,占比超过50%,居各省份之首。

在“区域协作度”指标测评中,达到满分指标的城市分别为湖州市、衢州市、嘉兴市、南通市、丽水市、温州市、台州市、杭州市,相比去年数量增加了一倍;其余城市的“区域协作度”评价得分也基本有所上升。这表明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协作进一步发展。

在“目标达标度”指标测评中,达到或接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划目标的前十名城市为:湖州市、宁波市、常州市、衢州市、南通市、合肥市、南京市、上海市、芜湖市、黄山市、无锡市、盐城市。其中湖州市、衢州市为2017年国家确定的“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较为完善。

报告还从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产业结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等方面对竞争力评级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绿色金融的九项政策建议:

第一,优化顶层设计,打破行政壁垒,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推动绿色金融规划与国家规划纲要的融合提升。

第二,建立长三角绿色金融产品交易市场,统一绿色标准。

第三,着重探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第四,抓住科创板设立机遇,提升长三角地区金融对外开放水平,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重塑竞争力新源泉。

第五,研究建立绿色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和跟踪评价框架体系,通过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探索可持续的生态保护机制。

第六,统一环境管理标准,加强信息共享。

第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主体尝试推进申报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以绿色金融服务长三角全面绿色转型。

第八,支持成立各种以长三角为主题的基金。

第九,发挥绿色金融支持能源结构转型的关键作用。

陈诗一在论坛上表示,在面向未来三十年的新征程中,要发展成为高质量的现代化强国,绿色是一个重要的底色。绿色金融正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希望通过更多学术交流促进绿色金融理论研究的发展。陈诗一长期从事中国经济转型与金融发展、风险管理与经济效率、能源环境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金融计量等方向的研究,曾获得中国经济学最高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以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奖。

关键词: 长三角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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