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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错一针,诊所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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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平日有个感冒发烧头疼脑热的小毛病,很多时候就去社区诊所处理了,开个药打个针,解决问题。

社区诊所的好处在于分布广、离得近,图个方便。

最近有个和社区诊所相关的新闻,事情不大,但是细品之下很有深意。

根据《齐鲁晚报》的报道,

济南有位93岁的老人拿着医院开的处方肌肉注射药剂到社区诊所打针遭到了拒绝。

详细完整新闻我放这了,来自《齐鲁晚报》官网。

老人得的是带状疱疹,医院开了7天的肌肉注射针剂,也就是说老人要连续7天去医院打针。

这老人家住得远,坐公交车去山东省中医院需要1个多小时,往返折腾就很麻烦。

所以老人的女儿就想去社区医院打针,结果吃了闭门羹。

于是,女儿打了相关部门热线电话进行投诉,现在热线效果都很好的,只要打过去,一般都会处理、调解、协助,搞完了还有电话回访,效率很不错。

没多久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就打电话来了,说自己是没权利强制诊所打针的,只有进行协商。

最后是几经周折,找到了一家诊所,签署了“一切后果由患者本人承担”的免责申明以后,让老人打上了针。

2

刚好这是我老家的新闻,我和我老婆吃饭的时候聊起了这件事儿。

我老婆是学医的,在医院待过一段时间之后深刻认知到自己没有能力为医学做贡献,于是跑路去药企了。

我说这诊所也太魔幻了吧,给人打个针怎么了?

我老婆很严肃的说,你以为是简单的打针么?

这件事情其实非常麻烦。

我说打个药有啥麻烦的?

她说你怎么知道,患者给你带来让你注射的是什么药?

我说这不是有病例还有说明书吗?

她说没那么简单。

链路不闭环的情况下,拿来的药就是个黑箱。

病人拿着药过来,诊所能做的最多是检查一下包装是否完好和看看有没有过期,又没有质谱仪,管子里面到底是什么根本不清楚。

如果药有问题呢?

比如开错了药,又或者开了很多药,他拿错了。

比如患者在储存药品的时候,没有做到避光避热,放在汽车仪表盘上晒了晒太阳,又拿回家塞冰箱里面,来了个冰火两重天。

药效失效还是小事情,变质变性了就是大麻烦。

再比如,国家对一次性注射器的管制是很严格的,药店要出售都需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除了规范化经营,还为了打击毒品问题。

你说这里面是药,拿出了大医院开的处方,可万一里面装的是其他东西呢?

你也住过院,你也感受过每次注射前,护士都要反复和你核对药品病症以及姓名的吧?

这东西弄错了会出大事儿。

你那时候还是在医院里,直接从医院库房出去的药,都要这么谨慎。

你从社区医院的角度出发,你自己带着药来,这药不是从我库里出去直接消耗掉的药,我真不知道里面是啥,这里面是不是失效或者掉包了。

这就涉及到信任问题,诊所没办法信任无法自行掌控来路的药品,没办法信任大医院开药的时候万无一失,甚至没有办法信任患者,这时候如果打针堪称是在“盲狙”。

从这个角度来说,社区诊所拒绝注射,不是给病人添麻烦,反而是给患者保驾护航。

因为他们确实是没有能力辨别,真不敢乱来。

3

我说那我理解只要解决了药物来路问题,例如加强各种封闭包装或者整个区块链之类的,是不是就好了?

她说不止如此。

不仅仅药品是盲盒,患者本身也是盲盒。

我说患者怎么也盲盒了?这么大个人。

她说你得知道,社区诊所的系统和大医院的系统是不互通的,之前的各种诊断以及数据图片,是看不到的。

这个患者的真实情况,诊所拿不到一手信息。

更重要的是,万一注射之后,出现了一些问题,诊所是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进行快速抢救的。

哪怕药完全没问题,但是每个人体质不一样,没有办法保证注射完了以后万无一失。

古人说是药三分毒,现代医学认为只要是药,都会存在过敏和副作用的可能。

别说新闻里面的患者是93岁,哪怕是23岁身强力壮的人,做过皮试没问题的,都可能会产生严重过敏反应,我自己就出现过。

现在很多大医院做完注射,都要求患者在过道上坐一下,缓个十五到三十分钟才允许走,就是怕这个。

之前咱俩打新冠疫苗,不就是打完之后强制要求等30分钟么?

就是怕有问题。

这时候,如果小诊所在不知道你详情的情况下,给你打不是他们开的药,就算人和药都是真的,但是最终的结果也不敢保证。

当然这是小概率,但他们没必要冒这个险,甚至害怕耽误你送大医院的时间窗口。

所以哪怕患者和家属敢冒险,社区诊所出于负责任的态度,都要拒绝。

社区诊所确实是没有这个能力,也承担不起这个后果。

尤其是,这还不是他们开的药,检测的人。

4

我说那很多时候很多药其实是没有那么严重的,而且帮人打针多少还能赚点钱嘛。

她说对,但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风险收益问题。

帮你打一个盲盒病人的盲盒药,收益是三五块钱,考虑到器械和护士的人工成本,可能还赚不到这个钱。

万一出问题,你冒的是什么风险?

是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停业的风险,不值当。

都不谈停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如果我是周围的住户,听说小区旁边的诊所打针死人了,虽然理性上知道不一定是诊所的错,从感性上是不是以后也不敢去了。

生意就黄了。

所以我很佩服在新闻里面,在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协调之后愿意替老人打针的那个诊所,真的是有担当。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都上新闻了,也不怕讹人。

现实里,如果没闹到新闻上,一般诊所还真不敢乱给你打外药。

虽说签了免责协议书,但是这协议多大的作用,看看这些年的案例就知道了。

现在住院的时候要签署《患者住院协议书》,做手术要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都是医院试图进行风险管理,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太好。

一旦出了问题,哪怕是医疗鉴定调查显示医生和医院没有过错,但是医闹的新闻我们还是不断看到。

你说,你是医院和医生,你怕不怕这件事儿?

我说我挺怕的。

她说对吧,你知道怕,人家也知道怕的。

5

我说那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她说这个归根究底还是一个责任界定问题。

你说人家老人90多岁了不想奔波,有错吗?

没错。

你说诊所不敢承担这个风险,有错吗?

也没错。

所以归根究底,还是得让那张免责协议生效。

只要你是在录音录像的前提下签的,医院的操作也有录音录像,天塌下来也得和医院没关系。

从情感上都可以理解亲人去世对家人是很大的打击,但是从现实的效果来看,现在的免责协议根本不能拦住一些家属的过激举动。

哪怕法理上医院诊所没问题,也能让你掉层皮。

就如同新闻里面社区诊所自己说的一样,自家之前就遇到过注射以后患者过敏上门要赔偿的情况。

这其实就是医闹成本低收益高,你给人打盲盒针成本高收益低,所以社区医院诊所不敢提供便民打针,是全社会为一小部分人的行为买单。

真要缓解这样的两难,需要让那张白纸黑字的免责协议真的生效。

不然的话,神仙也没有办法。

大家都是人,人都会下意识选择利益最大化。

所以归根究底,还是得立规矩,定规则,而且得执行规则。

不然混沌状态下,很多事情就是没辙。

来源:新浪新闻

关键词: 社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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