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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全面撤除主次道路两侧临街垃圾桶,随意丢弃垃圾者被罚

按照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主次干道路面临街垃圾桶撤桶工作的通知》,今年5月1日前,撤除全市主次道路临街摆放的垃圾桶,对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上门分类收集,切实解决临街垃圾桶混投、满溢、异味等城市管理难题。自3月份开展“撤桶”工作以来,济南高新区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宣传引导、巡查督导和执法约束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主次干道路面临街垃圾桶撤桶工作。截至目前,济南高新区已全面撤除144条主次道路两侧临街垃圾桶2800余个,进一步促进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和市容环境卫生提质升级。

本次“撤桶”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为获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济南高新区建设管理部联合各街道办事处提前做好组织摸排、线上宣传,并研判确定撤桶后的收运方式,规划分类收运线路,以最大程度提升“撤桶”后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撤桶”期间,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倒排工期、精准施策,根据“撤桶”范围和路段实际情况,分批次组织“撤桶”,坚持“一路一策”制定收集方式,在临街商户集中区域或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区域开通音乐专线;其他区域结合垃圾收集、道路保洁情况由保洁员定时沿街分类收集,或通过设置固定式分类果皮箱等方式分类收集。“撤桶”后,对于实行定时收集的临街单位和商铺,在收集车辆和保洁员未上门收集时,应把垃圾放置室内或指定垃圾投放点,不得乱扔乱倒或者在室外私设垃圾桶。

为保障“撤桶”工作落实到位,防止垃圾桶设置“反弹”或垃圾乱堆乱倒,高新区建设管理部联合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和执法部门坚持边撤边查,不断加大巡查督导和执法处罚力度,对于乱扔乱倒垃圾、不配合分类收运等违反规定的临街单位和商铺,在进行分类宣教的同时,按照《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依法处理。在全市开展“撤桶”期间,4月15日,高新区执法部门对辖区舜义路湘菜小馆在市政道路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通过执法处罚“动真格”,对临街单位和商铺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下一步,济南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大宣教、巡查力度,对违反保洁责任制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将进一步强化对垃圾收运单位的督导检查,确保“撤桶”涉及区域的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分类收运。

“撤桶”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济南高新区通过“软引导”与“硬约束”,在全面撤除主次干道路面临街垃圾桶的同时,以强有力的执法力度杜绝乱扔垃圾、违规设桶等行为,切实保障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推进,为打造“日清日新、洁净有序”的城市环境提供了重要城市管理支撑。

来源:齐鲁壹点

关键词: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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