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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限驾令来了!“老赖”连车都不能开了

疫情两年了,大家的经济和生活都受到了影响,我国这个友爱之邦,对于自己人自然是能帮则帮,以至于对老赖也稍许宽容。

众所周知,限制老赖的生存空间,是对老赖最有效的惩戒方式,也是对债权人的最大欣慰。

一些人欠着债,不想着赶紧还钱,还开着车到处跑,把社会诚信拉低,把群众容忍度拉低。

再不整治,债权人怨声载道。

因此2022年,必然是对老赖重拳出击的一年,让老赖主动还钱是终极目标。

目前对“老赖”的出行限制,包括飞机、高铁及动车二等座以上坐席。对此,债权人表示:这远远不够!

有人说应该吊销驾照,有人说应该出台限制驾驶的法令,甚至还有人戏说应直接吊销身份证,话虽玩笑,意却在传达对老赖的痛恨。

近来,全国多省陆续出台了《限驾令》,老赖以后真真是寸步难行了。

何为“限驾令”?

通过将“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列入限制高消费选项,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含个人名下的小汽车和他人名下的小汽车)惩戒措施,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出行空间。

首张限驾令是江苏省盱眙法院发出的。

几年前,盱眙县法院便向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程某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不料程某此前就转移了名下财产,轿车也过户给了朋友,然而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还是程某。

3月5日法院对程某发出“限驾令”,限制其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会被追究罚款、拘留等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限驾令”的出台,从根本上规避了,“失信被执行人”通过转移财产,过户车子给亲戚朋友等,继续享受车辆驾驶权的失信行为。

开自己的车,不行;开别人的车,也不行;租车,更不行!转移车辆变得不再有意义。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都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的实施意见或办法。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法院对王海波等23人发布了“限驾令”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驾驶行为。这也是四川发出的首个“限驾令”。

安徽省太和县法院已对89名老赖发布“限驾令”

与公安部门进行联动,结合交警日常巡查工作,对违反“限驾令”的“老赖”进行处罚。目前,因违反“限驾令”,5人被拘留,对1人进行罚款5万元。面对这一有力震慑,已有多名“老赖”主动还钱。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为严厉惩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首份《限驾决定书》

限驾书张贴在法院公告栏及罗某、陈某、罗某某的住所、社区宣传栏,依法限制其驾驶非营运性小汽车,以加大曝光力度,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如被执行人有违反限驾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端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将对其实施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列入限驾名单需具备三个条件:

1.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

2.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但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等专职驾驶员除外;因为限制的是“非营运性小型汽车”,如果是营运车辆,那是无法进行限制。

对于驾驶营运车辆的失信人员,法院可以要求单位从其工资中直接扣划工资还款。

3. 被执行人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除此之外,还会面临诸多限制,令原本不顺的生活,走的更加不顺!

限驾令出现的主要原因是想要债务人可以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毕竟有车说明还有财产,有能力还款,你有钱不还,还想想方设法逃避规则,没办法限制你转移车辆,那就只有限制你开车了。

无论是“限高”还是“限驾”,针对的始终是有能力还款却拒不还款的,因为真正有困难导致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是不受影响的,毕竟真有困难的也不会去高消费,也无法高消费,希望各位被执行人能够尽快还钱,别走上强制执行道路。

来源:新浪新闻

关键词: 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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