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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资讯!济南2片区房屋征收冻结,具体范围公布~看看有你家吗?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了解到:1月18日,济南市住建局房屋征收管理处发布两则征收冻结通告。


(相关资料图)

党家片区魏家路国有房屋征收项目

党家片区魏家路国有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济南市中佳怡仓储服务中心,西至党家庄东村村界,南至规划魏家路,北至重汽路,具体门牌号包括济南大可汽车改装有限公司,上述门牌号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冻结期限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17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特此通告。

济南火车站南场站综合配套建设项目

济南火车站南场站综合配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按照《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站前路,西至国铁济南局车辆段及规划车站街,南至经一路,北至济南站站房,含车站街5-1号、车站街3-3号、车站街5号2号楼、车站街5号3号楼、车站街3号2号楼及附属房屋等(详见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图)。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冻结期限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17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特此通告。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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