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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节约用水有奖励,全省首创!最高奖励10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从济南市城乡水务局获悉,为树立节水先进典型,激发用水单位节水内生动力,调动全社会节水积极性,促进泉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建立以奖促节机制,对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成效的单位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据悉,节约用水奖励分为节水型单位(企业、公共机构、园区)奖励、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奖励和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奖励三个类别。奖项共设一等奖10个,每个奖励10万元;二等奖20个,每个奖励5万元;三等奖30个,每个奖励3万元。

为全面贯彻落实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节水管理法规制度,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节水技术改造、重视节水宣传教育,创新开展节水工作,积极创建节水型载体,取得显著节水成效的企业、公共机构、园区、居民小区(社区)和灌区(农业产业园)均可申报。记者了解到,拿出“真金白银”对全行业节水先进单位进行奖励,此项奖励措施在全省属于首创。

(来源: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关键词: 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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