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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速递!儿童使用退热药时应注意什么


(相关资料图)

退热药只能退热,并不能消除发热的病因。病儿发热38.5℃以上时,一般先做物理降温,然后再考虑药物降温。应用药物降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应用物理降温后体温不降,可应用药物降温。

(2)发热超过40℃,病儿感到明显不舒服,如头晕、头痛、呕吐等,可应用退热药。有高热惊厥史的小儿,应及时给予退热药,如阿苯片、泰诺滴剂或泰诺糖浆等,预防因高热引起惊厥。

(3)不满3个月的小婴儿和体质弱的婴幼儿应慎用退热药,以防大量出汗后发生虚脱。

(4)应由医生根据小儿的年龄、体重决定每次的用药量。用药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4小时。急于退热,一次用药量过大,或间隔时间太短重复用药,会使体温下降过快,发汗过多,导致虚脱,会有生命危险。

(5)使用退热药后,应多给病儿喝水,以便出汗,将热散发出去,否则不能充分发挥退热药的作用。

(6)患有婴儿肝炎和凝血机制有障碍的病儿应禁服退热药。

(7)某些疾病发热也有一定的热型和规律,家长应善于观察,什么时候发热,热度的高低,总结出规律,医生可根据这一规律出诊断,进行治疗。如滥用退热药,体温下降,使病情出现假缴。会使医生判断失误,延误治疗。

(8)经常使用退热药,不但将会热型打乱,而且还可能产生的细胞减少、胃出血等副作用。所以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退热药,不能滥用。

来源:《小儿常见病防治与家庭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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