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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十几万元购买的“网红”减肥药让她一下就瘦了30斤,但出现了这个问题

“她本来是一百四五十斤了

突然之间瘦到一百一啊

瘦了30斤


(资料图)

也是吃这个”

有减肥奇效的彩色药片

浙江嘉兴,苦于减肥的小王在网上发现了一款“艺人减肥药”,卖家宣称这是从国外正规医院开出的减肥处方药,在正常饮食的情况下即可实现快速瘦身。更让小王心动的是,自己的朋友服用这款产品后,竟一下就瘦了30斤。朋友的“成功经验”打消了小王的顾虑,她立马下了单。

服药没几个月,小王就减掉了30斤体重。不过,虽然减肥成效卓著,但小王却开心不起来,服药过程中,她经常感到头晕心慌,无法正常工作不说,甚至一度面临生命危险。某次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她突然感到身体僵硬,同时伴有耳鸣,根本无法自主控制车辆,这让小王惊出一身冷汗。

这次可怕的经历让小王下定决心停止服药。但是,停药后她的身材很快就开始走形,询问卖家后才得知,要想维持减肥效果,只能花更多的钱购买版本更高的药物。而此时小王已经在这款减肥药上花费了十几万元。

就在小王购买减肥药的同时,警方也注意到了这款火遍网络的减肥产品。浙江嘉兴警方从买家的购买渠道入手,顺藤摸瓜找出了卖家小陈,并在她发出的快递中得到一份药物样品。经鉴定,这款减肥药中含有麻黄碱、芬特明、咖啡因等违禁成分,是法律明令禁止不能随意销售和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这些物质进入人体后会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进而影响食欲和基础代谢,从而起到控制体重的作用。但同时也具有明显的副作用,会让人心跳加速、心悸甚至产生焦虑,出现精神问题。

来自境外的违禁药

20多岁的小陈从事互联网直播带货,在嘉兴市海盐县当地是一名“网红”。为了保持身材,小陈长期服用这款减肥药。为了减轻高额的药费负担,她同时利用自己在网络上的影响力做起了代理商,还发展出下线代理,很快,销售这款减肥药就成了她的主要业务。保持身材的同时又能获得高额利润,小陈觉得自己捡到了宝。

然而,直到2022年4月,警方通过线索找到小陈家里,她才知道自己售卖的减肥药居然跟毒品扯上了关系。

警方注意到,这些包装简陋的“三无”药片,竟然避开了寄递行业的监管,通过快递物流发往了全国各地。经过调查,警方发现给小陈发货的是一个网名叫笨笨的女性。

笨笨常年身居国外,减肥药是先从国外发到身处广东省的小何手中,再由小何进行分装打包,发送给小陈等下线代理商。

小何和丈夫共同经营一家快递驿站,每为笨笨代发一个快递,他们就能收到15元至20元的好处费。面对高出普通快递几倍的费用,夫妻二人也没有对药片进行更多检查,每月都会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进行发货。

除了“内应”,笨笨在国外也有“帮手”。高亮今年35岁,早年出国务工,小有积蓄后在当地开了一家物流公司,之后便协助笨笨将药片从国外发往国内。时间一久,高亮摸清了笨笨生意的门道,开始物色当地有条件开药的诊所,帮着笨笨购买那些违禁药物。

心存侥幸终落网

2022年初,高亮从国外回到东北老家,嘉兴警方在当地公安的配合下将其抓获,并在他的家里搜出了大量药品。高亮对自己在国外协助笨笨购买和运输处方药的行为供认不讳,直到此时,他才幡然醒悟、悔不当初。

目前,贩卖这款减肥产品的高亮、代理商小陈,以及负责分包运输的小何等人均已涉嫌贩毒,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针对本案中的其他嫌疑人,警方也将继续打击处理。

普法时间

Q1:

嫌疑人将违禁药品包装成减肥药,从国外运输到国内,再卖给消费者牟取暴利,在法律上怎样评价他们的行为?

A1:

这个行为有可能涉嫌两个罪名。首先,如果嫌疑人明知药品中含有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成分,从非正常的途径和方式获取药品,或者获取之后再出售、转让给他人,则有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具体情况还需综合在案的其他证据进行考量。

另外一种情况是,嫌疑人在缺少销售资质的情况下,违规销售了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那么不管嫌疑人对减肥药中有无含有国家规定管制的精麻药品成分,或者其他违禁药品的成分是否知情,则都有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Q2:

这些所谓的减肥药从国外运到国内,再到消费者的手中,需要经过物流的传递,您觉得物流行业在这其中应该担负什么法律责任?

A2:

对于寄递企业来讲,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检查,从而尽量避免寄递渠道流入毒品或其他违禁品。如果企业逃避检查或者拒不配合禁毒工作,则需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对于快递从业人员来说,需要把好第一道关,在收寄快递时一定要严格执行验视检查,如果发现涉毒线索,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于那些失职、渎职或者给贩毒分子提供便利的快递从业人员,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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