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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起至年底,济南老旧汽油车报废补贴将执行第三阶段标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激发广大老旧汽油车车主淘汰所属车辆积极性,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推进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拨付工作。

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截至4月30日,济南市已有10426辆提前报废更新的老旧汽油车申领补贴资金,目前,已为审核通过的4245辆支付补贴资金2200余万元,其余车辆审核通过后按流程会把补贴资金及时转账至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

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的是,为提高老旧汽油车报废意愿积极性,我市采取“分阶段差异化”补贴方式实施补贴政策。目前执行的为第二阶段资金补贴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将执行第三阶段资金补贴标准,与之前相比资金额度会再降低10%。如有意愿提前报废的,请尽快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在7月1日之前交售的且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仍享受第二阶段资金补贴标准。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一次办成、一次办好”的要求,会同市商务局深入做好“全程委托代办服务业务”,指导督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主动上门、靠前服务,代为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领资料整理汇总、信息线上提交和资料档案送达的全过程业务。

同时,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完善手机短信提醒等功能,第一时间将信息提交成功、补贴资金资料退办、审核通过、资金支付到账等信息发送给车主,让车主动动手指、足不出户,就可实时了解补贴资金进展情况。

联合办公窗口也将会继续做好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政策及各类问题的解答工作,如车主遇到问题可拨打便民服务电话(0531—66626269)进行咨询,联合办公窗口会安排人员“手把手”、“一对一”做好协助指导工作,使车主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更省心、舒心、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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