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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要闻:济南市中区一食品店生产的馒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日,记者从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市中区馒源香食品店生产的馒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处罚款9957元。

2022年7月5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市中区馒源香食品店生产的散装馒头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该局依法对当事人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生产散装馒头时使用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9957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添加剂广泛运用于现代食品加工制作工艺,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遵循国家标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剂,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食品,会对人体产生伤害,应严肃查处。

关键词: 脱氢乙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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